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的意见(草案)》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本市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微生物菌剂的环境安全管理,切实保障生物技术环境安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绿化市容局、上海市水务局和上海市农业农村委联合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的意见(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至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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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Xhding@sthj.shanghai.gov.cn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的意见(草案)
2、起草说明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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