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市环境执法总队,市固化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230号)、《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等有关文件和技术标准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本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和能力,为危险废物相关单位提供信息化便利服务,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提高申报可操作性,现就相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12月6日(周二)下午14:00-16:00
二、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参会单位在各自办公地点通过环保产业协会线上培训平台参会。(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1)
三、出席范围
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市环境执法总队、市固化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
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上海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其中重点监管单位和简化管理单位必须参加)、经营单位。
四、议程安排
主持人: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 胡颂副处长
(一)上海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介绍(市生态环境局 土壤处)
(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讲解(市固化管理中心)
(三)上海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管理操作规程(市固化管理中心)
(四)线上问题交流
五、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采取环保协会视频会议平台进行视频直播和交流,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做好相关视频技术服务。请各参会单位于12月2日下午13:00-17:00开展视频调试,并于12月6日下午13:30前完成视频接入。
请市固化管理中心组织本市经营单位参会;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化工区管委会组织辖区内危废产生单位(包括重点监管单位、简化管理单位和登记管理单位)参会,市管单位(宝山钢铁,宝武碳业,上海石化)由执法总队负责通知。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1。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 谢宗 电话:23117422
联系人:朱郡怡(视频会议技术支持)电话:17702141635
附件1:操作说明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1、操作说明
(一)微信手机端观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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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
1.直播通过微信端口进入,不需另行下载直播软件。
2.建议参加培训人员提前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填写信息、进入直播间观看页面,培训当天即可直接扫描二维码或保存的链接进入观看。
3.为便于汇总答疑问题,若有答疑问题请以文字形式留言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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