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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恰逢其时

   日期:2020-12-21     浏览:183    

再过十天,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民法典》将正式施行。这部法律为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法律的质量逐渐提高,法律之间的结构逐渐合理。这是成熟的法治国家必然的发展趋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李连宁表示。

“民法典有一大亮点就是绿色条文,我们梳理了一下,大概有40条。”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说,“绿色民法典,为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完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高层论坛”日前在北京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举办。论坛云集各方嘉宾,有来自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专家,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教授学者。同时,开设了腾讯会议在线直播。大家热议的主题只有一个——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

生态环境法律为什么要法典化?

“什么是法典?我认为,首先,法典是成文的作品,是有实体的。其次,法典不是单一的法律的汇编,而是一种有机的融合。法典有两层含义,第一,政治上的支持和许可。第二,法律传统当中蕴含着法典化的需求。”吕忠梅说。

“目前,我们的法律体系仍存在着一些比较明显的短板。”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说。

现有的法律体系还有空白。“以气候变化为例,国家主席习近平今年9月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上指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习近平在12月12日气候雄心峰会上宣布中国国家自主贡献一系列新举措。这些都需要一部法律保障和推动落实,要对行业、企业、地方提出明确需求。”别涛表示,“此外,现有规定内容也存在滞后问题,难以适应环境保护领域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1979年,《环境保护法》出台。后来,《环境保护法》又根据形势需要进行了修改,主要的污染要素、环境要素都已具备。但是,不同的环境要素分属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不同的行政部门会在一定程度上从本部门的角度进行考虑,起草的法律法规难以做到非常全面。同时,生态环境立法的一些重复问题和交叉问题,为法律遵守和执行带来一些困难。

最后,我国目前生态环境保护手段仍有薄弱环节,制度仍存在一些短板,这也是目前生态环境法律体系面临的问题。

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是生态环境立法的系统整合,可进一步解决目前的立法空白、滞后和碎片化等问题,同时顺应了我国立法的集约化趋势,更能够统筹和完善我国生态环境法律体系,促进我国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档升级”。

为什么要与时俱进法典化?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工作,恰逢其时。

“我们有非常深厚的政治和民意基础。”吕忠梅说,“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写入宪法,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与日俱增。”

一方面,大陆法系国家中已经有13个国家颁布了环境法典。他们在用环境法典引领环境治理的发展框架。中国“绿色民法典”的编纂,表明我们在生态文明的立法领域已经领先世界。“环境法典如果能在这个时机出台,也是恰逢其时。”吕忠梅表示。

另一方面,我国已经制定《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以及数量相当庞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和建设美丽中国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法典编纂打下了良好基础。

生态环境法学界同样贡献了坚实的理论研究基础。近年来,针对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课题研究、国外生态环境法典的研究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同样受到生态环境部的支持和推动。在生态环境部的支持及社会力量的推动下,通过专家学者3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了1023条的专家建议稿,提供了有参考价值的基础。

《生态环境法典》的价值取向是什么?

会上,专家学者提出《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要坚持问题导向,并且要坚持“适度法典化”。

适度法典化,即在尊重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之上进行适度法典化的技术处理,既不是重新起草法典,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有法律的有机结合和完善提升。

在形式上,坚持将现有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编入法典,而不是全面推翻现有规定重新立法。在内容上,以现有立法内容为主,适当考虑到社会经济和法律发展变化的需要,对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的事项,也应在法典中作必要的前瞻性规定和原则性规定。

法典编纂将充分体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法典编纂还要秉持“抓住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反映时代特点”的理念,不仅聚焦于法律重复、立法空白等问题,同时力求在新时代背景下对现有法律规范进行优化,提升条文的可操作性,解决人民群众生活中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如针对飙车、光污染等问题新增规定。

法典编纂将从治本上提出要求,做出规范,给出手段。同时,借鉴参考全国人大常委会近3年的相关执法检查报告,以其中反映的现实问题为出发点进行编纂,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合理可行的法律保障。

法典编纂将着力使环境领域立法避免原则化,增强可操作性,使相关规定能够尽快落地。

法典编纂将明确规定公民在保护生态环境中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保障其知情权。规定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接受人民监督。同时,注重条文查询的便捷性。各条文对“水污染”“固体废物”等专业概念做出明确解释,便于公众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将法律责任内容设置在各编最后一章,便于公众快速查询法律责任条款。

按目前的立法计划,整部法典分为七编、四十一章、一千零二十三条。这七编分别为:总则编、污染防治编、自然生态保护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保护编、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编、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综合利用编、应对气候变化编。

“大家共同期待,继续深入地进行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调研论证,希望能够早日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能够尽快地启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正式立法进程。”李连宁在总结时说道。

作者:于天昊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