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提升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一体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强化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日常自查管理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主办、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承办的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普法培训(2023年第八期)即将开班。
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14:00
二、培训议程:
(1)14:10-15:10 《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适用解读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戴郡
(2)15:10-16:10 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日常自查管理要求
上海市金山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王英男
三、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
承办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免费,采用线上培训方式,扫描二维码可直接参与:
五、联系方式:
侯隽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19512392335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