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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会会员单位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提示

   日期:2021-01-19     浏览:226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本市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各会员单位应自觉接受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认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持续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员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按 要求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排查和诊疗。

2、各会员单位应严格落实本市冬春季来沪返沪人员防控措施,员工除返乡探亲、必要出差等以外,非必要不离沪、非必要不出境, 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如有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级 市(区)的来沪返沪的人员,应在抵沪后尽快且12小时之内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3、各会员单位应教育员工自觉坚持“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 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4、各会员单位应做到非必要不举办年会、团拜会、研讨会、 讲座、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参加会议活动主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应鼓励员工在沪过春节,通过电话、网络等线上方式拜年访友。做好对留沪过年员工的人文关怀。

5、各会员单位应引导员工采取错峰放假等鼓励性措施,减少聚集和旅途风险。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