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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

   日期:2024-11-08     浏览:23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厅(局、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1月6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1月7日印发


解读:

1.生态环境部土壤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答记者问

2.一图读懂 | 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