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浦东新区贯彻落实<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措施>的工作安排》(浦府办〔2023〕35号)中环境绩效相关工作,新区生态环境局结合新区实际,积极开展建立提高环境绩效自愿性机制的相关工作,印发了《浦东新区关于支持企业开展环境绩效评价的实施方案(试行)》(浦环规〔2024〕1号),相关工作均按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目前,市汽车制造协会和区生物产业协会分别根据评价的综合得分,初步形成了浦东新区2024年度环境绩效评价结果,共计5家绿色引领企业,7家绿色发展企业,7家绿色潜力企业,具体如下:
现将浦东新区2024年度环境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联系反馈。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30日
联系电话:021-38583544
电子邮箱:guohaoshun@pudong.gov.cn
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