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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宣贯培训会

   日期:2021-11-05     浏览:572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管理水平,规范核医学的辐射防护和安全工作,由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上海市医学会核医学分会联合主办,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承办的《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宣贯培训会于2021年11月4日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助力提升辐射安全各项保障能力,严守辐射安全底线。

培训由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监管科科长戴继伟主持。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主任朱毅和上海市医学会核医学分会主委、海军军医大学长海医院核医学科主任左长京教授分别致辞。朱毅主任表示,上海医疗机构中利用放射性同位素开展疾病诊断和治疗的核医学单位有50余家,通过核医学医护人员及各界人士的不懈努力和辛勤工作,核医学长足发展,为保障民众身心健康作出了巨大贡献。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引领,秉持服务、帮助和支持核医学发展的工作理念,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放管服”工作,助力上海核医学高质量发展。

左长京教授表示,此标准对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执行流程也有更新,建议大家认真学习执行。本次新标准的宣贯培训,加强本市核医学相关从业人员对标准的内容、要求的了解,在今后的实践中加以贯彻落实,履行辐射安全主体责任。左长京教授要求每个科室或中心的主任、负责辐射安全与防护的骨干认真学习,因工作安排没有实时收看的,可以通过课程回放保证有机会学习。

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监管科副科长汪名侠详细解读了该新标准在核医学建设的选址和布局、工作场所的辐射安全防护、放射性废物管理、辐射监测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该标准从202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了医疗机构利用放射性药物开展临床核医学诊疗、实验研究以及放射性药物制备活动中的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适用于医疗机构核医学工作场所的设计、建设及开展核医学相关活动的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

本次培训活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累计在线人数近3000人次。此次培训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助力提升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管理水平。协会将持续秉持四个服务的宗旨,及时做好最新标准和政策的宣贯工作。